陳律師VS.陳檢察官
胡文輝
陳水扁總統昨晚上火線公開說明國務機要費案,有如在法院正式審理前,提前展開「辯方律師陳水扁」對「控方檢察官陳瑞仁」的隔空答辯,辯論的是「陳總統」是否判政治死刑。
這場「辯檢論辯」也是陳總統的「政治反擊」,他對起訴書提出反問,主要是訴諸「常識」,例如,他上任後自動減薪一半每月減四十二萬元,六年來減領三千多萬元,有可能花五年時間收集七百一十二張發票,「歪哥」一千四百八十萬元嗎?
陳總統還提出奉天、當陽專案每年總統可開支一億一千多萬元,且不必發票,他將兩個國安密帳結束,錢繳回國庫,怎麼會去收集發票五年歪哥一千四百八十萬元?
這些訴諸常識、經驗法則、邏輯等辯辭,「陳律師」是以更大、更多、更容易拿進自己口袋的錢,都沒歪哥,怎麼會有動機、犯意,歪哥檢察官所指控貪污的一千四百八十萬元?以強化陳總統的「沒有一毛錢流向自己的口袋」說法。
「陳律師」加「陳總統」藉答辯為自己澄清,主要還是在政治回應,把「有沒有貪污?」直接訴諸人民,鞏固綠軍陣線,避免在野陣營提出的罷免總統案過關。
陳總統並提出法院一審判決貪污罪有罪就下台,在野陣營猛批這是「緩兵之計」,不會影響罷扁案的進程,綠營要角回應則費思量,昨夜應是難眠的夜!
回到司法面,法院未來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時,「公務使用」的錢是否流進私人口袋,將是攻防重點;另,也在高檢署查黑中心的「首長特支費」案,也是「公務使用」的錢,泛藍首長在吳淑珍被起訴時,「慶祝勝利」或「哀矜竊喜」,如果未來檢方用與國務機要費同一標準偵辦,他們的皮恐怕要繃緊一點!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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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5 04:24 am
陳水扁卸任總統後首次舉行記者會,坦承短報選舉剩餘款,這些錢由夫人吳淑珍在他不知情下匯往海外帳戶,他照著文字稿唸完,隨即鞠躬離開,留下一堆謎團。
記者陳正興/攝影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舉行記者會,卻只照著手上的文字稿逐字念完,草草結束記者會,隨即離開。
記者 陳正興/攝影前總統陳水扁昨天舉行記者會,坦承短報選舉剩餘款,這些錢由夫人吳淑珍在他不知情下匯往海外帳戶,他要向全國人民致歉,並接受批判和調查。
陳水扁說,「良心告訴我,不能再繼續騙自己、騙別人」,他決定選擇坦白,他曾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並願意就從市長到總統大選,四次選舉有關競選經費申報不實,向全國人民道歉。
壹週刊前天報導扁透過媳婦黃睿靚,將鉅額資金匯往美國,扁當時透過律師嚴詞否認,指財產已信託,不可能匯出國外。昨天上午,國民黨立委洪秀柱再度舉行記者會爆料,黃睿靚在瑞士設四個帳戶,金額超過新台幣九億三千萬元,疑涉洗錢。
隔了幾小時後,出現一百八十度轉變,陳水扁下午五時舉行記者會,坦承部分選舉結餘款匯往海外。不少民進黨人原以為扁要為清白辯護,扁承認鉅款匯國外後,有人臉色鐵青,關機不願接受採訪。
扁記者會宣讀聲明後,便以「不宜久坐」為由離開,不接受提問。至於洪秀柱質疑扁透過黃睿靚洗錢,陳水扁毫無解釋。
律師李勝琛在扁離席後表示,吳淑珍私下匯錢,扁也不清楚金額,記者追問,為何記者會前不向吳淑珍查明?律師在記者包圍下匆匆離去。扁幕僚坦言,金額應不只一筆、不是一次匯出,吳淑珍可能是委託別人處理,她自己也不清楚。
陳水扁昨天發表五點聲明。他首先表示,二○○四年三月卅一日「政治獻金法」施行前,競選經費申報法制不備,候選人申報不實,是很多政黨候選人最大困擾。
他說,總統大選馬蕭陣營申報政治獻金新台幣六點七億,剩餘三千七百萬,請問大家相信嗎?兩千年總統大選連蕭申報三億一千萬,二○○四年連宋申報八億一千八百萬;扁呂兩千年申報九億多,二○○四年申報十二億多,都比連蕭、連宋和馬蕭陣營要多。
二、他不接觸選舉經費,如有剩餘,都由吳淑珍掌管,這些捐款除投注下次選舉資金,他有義務用選舉剩餘款挹注黨及候選人。
三、今年初吳淑珍首度向他坦承,選舉剩餘款有部分匯往海外,是要預留卸任總統後公共之用,他馬上決定全部移做國際外交工作及其他公共用途。
四、有人說是「國務機要費」匯往海外,甚至所謂「巴紐案」、「華陽史威靈案」等弊案,他有分到錢,絕非事實;「國務機要費」他全部可以交代,既無犯意、也無犯行,「巴紐案」、「華陽史威靈案」,他都作過證,絕對清白。
扯出李連馬宋 籲一併偵辦
五、查「興票案」時,宋楚瑜三點八億元匯到海外,查「新瑞都案」時,李登輝也利用人頭匯出十億元左右,連戰在國外投資置產。是二○○八年馬蕭陣營一定有短報獻金,籲請特偵組一併偵辦。
延伸閱讀:吳淑珍,與她腳趾下的陳水扁
不好意思,有急事要出門了,半夜回來再補充心得。
抱歉,昨天兩點多才到家,洗完澡就昏睡了,等一下還要到東京,心得我明天再補上。(8/16 AM07:50) m(_ _)m
6 則留言:
嘿嘿嘿 他說(他說的 誰知道)他那些錢是選舉捐款 這表示他想把方向轉成沒貪屋而是他轉帳自己的錢而已 拿的回來就送給窮窮的某黨
拿不回來嘛~~~反正拿的回來他錢也不敢要 昨天說的一堆.....都只是屁話 只有七億???只被抓到七億....
想說近來看心得0.0
只看到內容,空大 我要心得XDDD
這幾天台灣有夠悶,國際醜聞+中華隊意外的二連敗…@.@
阿扁想把焦點轉到罪最輕的(競選經費申報不實),如查屬實可罰新台幣六萬至三十萬元罰款,若犯行重大採最高罰款且連續處罰,陳水扁八年任內,最高可罰二百四十萬元。
就算是罰到最高二百四十萬元,比起九億三千萬元,很便宜啦!
扁政府玩的「金改」賤賣質優公股銀行給三大家族,國庫至少短收了千億元,圖利的財團從千億元拿出個5~10%當謝金,大夥兒吃不完,九億三千萬元恐怕只冰山的一角吧!
恭喜您入圍藍眼關注,投您一票囉~~
沒辦法...
以前好傻好天真...
TO Susan:
嗯嗯,接下來還有得查了。
TO 小胖:
你不說我還沒發現呢,非常感謝你的一票~^^
TO 羅小溫:
哈哈,看樣子政治界「好傻好天真」還會流行很長一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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