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186045660417508240..comments2023-10-18T15:55:40.539+08:00Comments on 空中的人形醫生: 「菸害防治法」錯了嗎?(2/14補充)Unknownnoreply@blogger.comBlogger48125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36133370130714005652011-09-12T14:32:36.458+08:002011-09-12T14:32:36.458+08:00防治法的作用就像OK繃
用來補破洞地
簡單的想像一下
防治法 = OK繃
每一條"XX&...防治法的作用就像OK繃<br />用來補破洞地<br /><br />簡單的想像一下<br />防治法 = OK繃<br />每一條"XX"防治法的"XX"就是人的傷口<br />OK繃修補破洞 止止血<br />如果還要傷口灑鹽 傷上加傷 洞上鑿洞<br />血流不止 <br />人就噶屁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31170402207772979002011-09-12T14:08:50.503+08:002011-09-12T14:08:50.503+08:00明明是"吞屎吐屁"的行為
留下一堆惡味 惡害給他人
為何要用"吞雲吐霧...明明是"吞屎吐屁"的行為<br />留下一堆惡味 惡害給他人<br />為何要用"吞雲吐霧"來美化其行為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44426579148211635132011-04-05T02:26:01.202+08:002011-04-05T02:26:01.202+08:00你說菸盒上印那些侮辱性的圖片你以為吸菸者不會在意
那是不是代表我也可以隨便對你飆三字經而你連一個屁都...你說菸盒上印那些侮辱性的圖片你以為吸菸者不會在意<br />那是不是代表我也可以隨便對你飆三字經而你連一個屁都不能放<br />因為我也覺得反正你又不在意?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29041978785072979922010-08-05T13:44:35.948+08:002010-08-05T13:44:35.948+08:00嘴砲客嘴砲客12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21475576408023761682010-03-13T20:16:57.438+08:002010-03-13T20:16:57.438+08:00贊成吸煙者去吸菸室吸
要外出抽菸?請自備一條吸煙管(罩住嘴巴跟鼻子..自己的二手菸自己吸)
不要污染...贊成吸煙者去吸菸室吸<br />要外出抽菸?請自備一條吸煙管(罩住嘴巴跟鼻子..自己的二手菸自己吸)<br />不要污染別人的空氣跟衣服(沾到菸味很臭)red rabbit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448552495405890851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14085831955823059282010-01-24T07:15:12.569+08:002010-01-24T07:15:12.569+08:00版主你好
我本身有抽菸的習慣
不過我很贊同你的想法
另外我也很喜歡你的文章
你真的是言之有物講話又客...版主你好<br />我本身有抽菸的習慣<br />不過我很贊同你的想法<br />另外我也很喜歡你的文章<br />你真的是言之有物講話又客氣的部落客<br />希望你以後還可以再針對時事多發表一點見解:)Rose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38479981809411916562009-02-15T22:49:00.000+08:002009-02-15T22:49:00.000+08:00嗯……假設你的論點成立好了。餐廳不一定主要賣餐點,咖啡好不好喝一般人也分不出來。你也認定你常去的咖啡...嗯……假設你的論點成立好了。<BR/>餐廳不一定主要賣餐點,咖啡好不好喝一般人也分不出來。<BR/>你也認定你常去的咖啡廳是因為新法上路,所以才生意不好。<BR/>所以我沒意會錯的話,你認為你常去的咖啡廳,主要賣的是「吸煙區」,所以現在沒法開闢符合法規的吸煙區才會生意不好?<BR/><BR/>如果真是這樣,這種高取代性的東西,就算沒有新法,一樣沒競爭力,生意變差也是可以預見的啊……抱歉,這只是我個人意見,有點離題,可以跳過。<BR/><BR/>認真來說,我在想你可能比較少看新聞,因為我說五星級飯店是隨便舉例的,新聞報導的不景氣遍及各行各業,小吃攤生意不好的也很多,可能你忽略了。<BR/><BR/>最後,你最後的疑問我以為我一開始就說得很明白了,所以之前也沒多做解釋,我再從文中找出來給你看吧。<BR/><BR/>如下<BR/><BR/>「而吸煙室的設立,為甚麼不能隨意使用一個房間來當吸煙室,或者說為何不能將餐廳當成吸煙室,法規上也說明的滿清楚了。<A HREF="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L0070021" REL="nofollow">菸害防制法</A>和<A HREF="http://nosmoking.ttshb.gov.tw/ContentView.aspx?id=56" REL="nofollow">室內吸煙室設置辦法</A><BR/><BR/>簡單來說,就是「實務上」無法避免所有相關人員都是愛好吸煙者,為了使未成年人和路人、清潔工之類的都能盡量不吸到二手煙,外加考慮到吸煙者的健康(密閉空間真的吸死人了,一定也有人要政府負責的),所以才有相關規定。」空中的人形醫生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836593495446758431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35515118087051390892009-02-15T11:48:00.000+08:002009-02-15T11:48:00.000+08:00唉...至版主:餐廳的主要用處並不一定是"用餐"啊咖啡好不好喝有多少人分的出來?我說過了我會選擇跑吸...唉...<BR/>至版主:<BR/>餐廳的主要用處並不一定是"用餐"啊<BR/>咖啡好不好喝有多少人分的出來?<BR/>我說過了<BR/>我會選擇跑吸菸餐廳當然會有我所需要的誘因(不一定是餐點好吃)<BR/>有些餐廳賣的是氣氛跟質感<BR/>有些餐廳是專給人吃飯的<BR/>有些餐廳是會議室型餐廳<BR/>有些餐廳是給人歡鬧的<BR/>有些餐廳原本都有固定的顧客層<BR/>不景氣會造成版主所言的高消費生意直滑可以理解<BR/>但是一般吸菸餐廳都不會是高消費啊!(高消費就直接可以做獨立空調了)<BR/>板主都沒去過那種餐廳消費過嗎?<BR/><BR/>最後我真的問板主<BR/>請問吸菸餐廳跟非吸菸餐廳分別開設到底哪邊不妥?<BR/>(法律給的條件門檻過高很多原本在做的根本改不了啊!)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85410006105185677902009-02-14T12:55:00.000+08:002009-02-14T12:55:00.000+08:00不知道你「妖魔化」的定義是什麼?只是生活化的舉例也算妖魔化?還是說你認為上廁所是一件可恥的事?一直以...不知道你「妖魔化」的定義是什麼?<BR/>只是生活化的舉例也算妖魔化?還是說你認為上廁所是一件可恥的事?<BR/><BR/>一直以來一些吸煙者都是沒公德心,肆無忌憚,現在只是化分出吸煙區和非吸煙區,這樣就叫沒人權?<BR/><BR/>就拿你給我的連結來看好了,不管新法是否實施,隨地亂丟煙蒂也是不對的啊,如果吸煙者真的覺得自己被人瞧不起,那並不是因為新法上路,而是那些沒公德心的吸煙者的所作所為讓人瞧不起。<BR/><BR/>我在國外時,有些中國人老是說外國人歧視他們,但他們就是不會反省自己,隨地吐痰,亂丟垃圾。別人沒辦法尊敬你,不是因為你是中國人,而是你個人的所作所為啊!<BR/><BR/>文章題目是「菸害防治法」錯了嗎?我當然可以說「我覺得菸害防治法沒錯」,為甚麼我非得聚焦在你說的「此法妖魔化抽菸者及戕害基本人權」,更何況我說得很清楚了,我不認為此法妖魔化抽菸者及戕害基本人權,我寫出我的理由,大家也可以發表自己的論點啊。<BR/><BR/>還有,這邊什麼時候在討論抽菸的好壞?你看的文章真的跟大家同一篇嗎?空中的人形醫生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836593495446758431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13215552926246006242009-02-14T04:01:00.000+08:002009-02-14T04:01:00.000+08:00批評此法的原因不是要為癮君子說話,而是為這個根本原因:新法的修改雖保障了不抽菸者的空間品質,但同時卻...批評此法的原因不是要為癮君子說話,而是為這個根本原因:<BR/>新法的修改雖保障了不抽菸者的空間品質,但同時卻也使抽菸者的形象遭妖魔化,乃至基本人權被戕害。 <BR/>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802130161+0+0+225311+0,00.html<BR/>因為癮君子形象太差了,批評此法的人都不得不說自己不抽菸,免得討論失焦於該不該抽菸.<BR/>反倒是支持此法的人,進一步妖魔化抽菸者(廁所,尿尿,屎)以利壓倒對方,所以大家在辯的其實不是同一回事.<BR/>題目既然是「菸害防治法」錯了嗎?就該聚焦於此法妖魔化抽菸者及戕害基本人權之事實,而不是抽菸的好壞(這早就有定論,用不著辯了吧?)再拿這個來妖魔化抽菸者,根本是為辯而辯,為了要辯贏而故意失焦.<BR/>留言者失焦可以說是沒把題目看清楚,或者說故意借題發揮.雖不可取,倒底還有理由.如果自己立題目,自已寫文章,還自己失焦,真不知要說什麼好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16476836986393971482009-02-13T22:01:00.000+08:002009-02-13T22:01:00.000+08:00TO _kazkaz:你這次的回覆,我看不是很懂你想表達的意思,例如你說「東西難吃,吸煙者也不會上門...TO _kazkaz:<BR/>你這次的回覆,我看不是很懂你想表達的意思,例如你說「東西難吃,吸煙者也不會上門」,又說「吸煙者醉翁之意不在酒,東西只要普通過的去就好了。」你到底是想說吸煙咖啡廳的咖啡好還是不好呢?如果不好的話,很明顯,他們業績變差不能怪法律。<BR/><BR/>又說了「不吸菸者自然可以選擇非吸菸咖啡廳」「何必自己找罪受跑到吸菸餐廳呢?」所以身為不吸煙者的你,為甚麼要自己找罪受?我也不了解。<BR/><BR/>如果東西真的好吃或好喝到,像你這種不吸煙的人也一定要去的話,新法實施後生意應該會不錯才是。如果東西難吃,身為餐廳,自己應該先檢討才是。<BR/><BR/>我不知道你所謂的「幾間吸菸餐廳業者」到底有多少,但生意僅僅因為「不能室內吸煙」就掉了七成,我還滿懷疑他到底是賣煙還是賣咖啡啊。更何況,現在五星級餐廳的生意也直直落,新聞每天報特價……這應該就跟菸害防治法無關了吧。<BR/><BR/>話說,點一杯咖啡,上整天的網,抽整天的煙,這樣的客人如果是主要客源的話,那間咖啡廳應該是賠本經營吧……。<BR/><BR/>另外你提到的「選擇成為吸煙餐廳的自由」,法律本來就有給,如果是因為自己條件不符,那也不是法律該負責的部份吧。空中的人形醫生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836593495446758431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15125585887687318282009-02-13T13:15:00.000+08:002009-02-13T13:15:00.000+08:00to 板主:吸菸與否當然可以構成競爭優勢如果前面舉例的客喜康為吸菸餐廳那不吸菸者自然可以選擇非吸菸咖...to 板主:<BR/>吸菸與否當然可以構成競爭優勢<BR/>如果前面舉例的客喜康為吸菸餐廳<BR/>那不吸菸者自然可以選擇非吸菸咖啡廳<BR/>如丹堤或星巴克<BR/>何必自己找罪受跑到吸菸餐廳呢?<BR/>再者如果餐廳東西難吃<BR/>那吸菸者也根本不會上門<BR/>在新法頒佈之前早就倒光了<BR/>餐廳種類很多<BR/>許多人去餐廳"醉翁之意不在酒阿"<BR/>東西只要普通過的去就好了<BR/><BR/>再者關於板主你說的因為禁菸所以生意變好<BR/>我當然贊成禁菸餐廳跟吸菸餐廳要分類好<BR/>問題是我強調的是"自由"選擇的權利啊<BR/>如果禁菸以後生意變好那幹麻變成吸菸餐廳呢?<BR/><BR/>此法有何不妥?<BR/>就我所知道的幾間吸菸餐廳業者<BR/>他們的生意到現在已經掉了快七成<BR/>這條法律是建築在這些業者"實值利益"上勒<BR/>你們不是被犧牲者當然會不知道啊<BR/>(諸不知現在菸害防治法被罰者都是餐廳業者,餐廳業者不得不啊。)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39210891472072083882009-02-13T03:07:00.000+08:002009-02-13T03:07:00.000+08:00好奇怪, 一堆強調"我不吸煙"的人在這裡抗議菸害防治法, 你們的立場在哪裡?是因為"我不吸煙, 但我...好奇怪, 一堆強調"我不吸煙"的人在這裡抗議菸害防治法, 你們的立場在哪裡?<BR/>是因為"我不吸煙, 但我很愛吸二手煙"?<BR/>還是像_kazkaz一樣想要佔"可以吸煙的餐廳比較便宜"的小便宜?<BR/>如果是擔心吸煙者的心情, 為什麼不擔心非吸煙者的健康呢?<BR/>你們以"非吸煙者"的立場去假設吸煙者希望如何, 簡直莫名其妙之至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36240980447455504782009-02-13T00:57:00.000+08:002009-02-13T00:57:00.000+08:00TO _kazkaz:能吸煙,跟不能吸煙,根本不構成「競爭優勢」。所謂的「競爭優勢」,是別人沒有,但...TO _kazkaz:<BR/>能吸煙,跟不能吸煙,根本不構成「競爭優勢」。<BR/><BR/>所謂的「競爭優勢」,是別人沒有,但是自己有,這才叫做優勢!新法實施前,並沒有規定只有特定業者才能開吸煙區,也就是說,誰都可以開,新法規定後,有人滿足條件,有人不滿足,這才是「優勢」,也可以說是這個法律的副作用,政府給了某些餐廳優勢。<BR/><BR/>正好跟你說的相反。<BR/><BR/>另外,你提到了「其餐廳(客喜康)好處在於有提供無線上網且座位與座位適合長時間辦公跟商務聚會,而因為可以吸菸,故此有許多人到那邊長時間工作或者與些吸菸者一同商議公事」重點來了,會長時間待在咖啡廳的人,本來就不一定是愛吸煙的,反而是那些愛吸煙的,會因為四處飄散的煙味,趕跑了那些不吸煙的人。<BR/><BR/>如果說,只是靠可以吸煙才有人要上門,那這間咖啡廳未免太不夠格稱之為咖啡廳了,他應該改為雪茄館,比較有可能經營下去,因為她的咖啡沒有誘因。<BR/><BR/>不如這麼說吧,我認為他之所以現在生意不好,是因為之前那些來抽煙的趕跑了來喝咖啡的,現在不能抽煙了,那些想喝咖啡的也因為印象不好不太想回來,但如果咖啡廳的咖啡真的好喝,我相信他生意會好轉的。<BR/><BR/>我之前提到生意更好的餐廳的例子,那位老闆就是說:「以前那些抽煙的客人,每次都占住位子不走,現在不能抽煙了,吃完了他們就走了,客人的流動率提高,加上不抽煙的客人也敢來了,生意比以前還好。」<BR/><BR/>以前看過很多餐廳,宣傳一堆,裝潢也可以,就是東西難吃,到最後也是經營不下去,如果咖啡廳真的倒閉,應該不是因為香煙,而是咖啡……。<BR/><BR/>你說很難舉證,這本來就不是法律的責任,難道法律可以允許隨便舉證懲罰嗎?又或者說,這不正好順了那些抽煙者的意,好處都佔盡了,還說什麼沒人權啊。<BR/><BR/>要我說的話,這本來就是循序漸進,故意留縫的。<BR/><BR/>話說,你可以忍受「密閉空間咖啡廳的二手煙」,卻無法忍受「開放空間的二手煙」,要我選的話,我一定選後者,起碼濃度沒那麼高,而且室內無處可躲,室外卻可快步離去。<BR/><BR/>話說這個法,本來就是讓「室內的不吸煙者」有個喘息的空間,以此立意來說,我不認為此法有何不妥。<BR/><BR/>而且一口氣連外面都禁了,真的有比較好嗎?可以去問看看吸煙者。<BR/><BR/>要說誘因的話,戒菸門診也有健保,電視不也報導了許多人因為這個法律而開始戒菸,並不像你所說的那樣沒用,或是把吸煙者逼的走投無路喔。空中的人形醫生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836593495446758431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10185286838696372172009-02-13T00:53:00.000+08:002009-02-13T00:53:00.000+08:00TO 老助:你說的「室內吸煙室在開門之後會讓非吸菸者聞到味道是同樣的問題啊…」這個問題並不存在,新法...TO 老助:<BR/>你說的「室內吸煙室在開門之後會讓非吸菸者聞到味道是同樣的問題啊…」這個問題並不存在,新法規定吸煙室的標準,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煙味並不會溢出,會溢出的都是不合格的吸煙室,可以去檢舉喔。<BR/><BR/><BR/><BR/>關於烤肉,那個新聞報導,根本沒提及實驗方式和過程,如果他指的是,烤一次長達兩小時的肉的所有煙霧,和一根煙來做比較,那當然會造成那種駭人聽聞的結果。台灣的新聞記者,一向頗為差勁。<BR/><BR/>更何況,有哪個傻子會把所有的烤肉煙霧全部打包吸光的,最重要的是,沒有人會在辦公室和KTV內烤肉,但是抽煙會。<BR/><BR/>汽機車的排氣就更不用說了,室內排氣根本就是自殺,日本有一陣子還頗流行這種自殺方式……至於室外,汽機車造成的污染還有其他法規在做限制,限制排氣量,和內含的有害物質比率,甚至工廠的排氣也都有所限制,你可以去查查相關法令。<BR/><BR/>而香煙,在戶外並無法規限制,如果想要的話,一張嘴塞個五百根也是不犯法的,相比之下,汽機車的限制還更為嚴格。空中的人形醫生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836593495446758431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20832356206614135482009-02-12T23:38:00.000+08:002009-02-12T23:38:00.000+08:00TO 其他匿名:Q:為甚麼不改建好所有吸煙室再頒布新法?A:因為新法的目的是減少吸煙人口,排除室內菸...TO 其他匿名:<BR/>Q:為甚麼不改建好所有吸煙室再頒布新法?<BR/><BR/>A:因為新法的目的是減少吸煙人口,排除室內菸害,並不是要讓吸煙者可以在更高級的空調環境吸煙。<BR/><BR/><BR/><BR/>Q:憑什麼在煙盒上要被印上那種噁心的圖片?為什麼有抽煙的人就必須受到這種屈辱的對待?(P.S.我不吸煙,所以只對這點"理所當然"的做法感到打抱不平)<BR/><BR/>A:台灣最奇怪的,就是當事人沒說話,旁邊的人卻一直叫,一直說:「你不覺得受侮辱了嗎?」<BR/><BR/>一直以來,大部分針對煙盒上圖案的抗議文章,都是來自一些「我不吸煙」的人,吸煙者反而沒意見。<BR/><BR/>這麼說好了,台灣的吸煙者,還沒有「沒骨氣到這種地步」,如果他們覺得人格被侮辱,相信他們會說:「X你X的,跩個屁!誰稀罕你這幾十塊的破爛玩意啊,老子不吸了!」<BR/><BR/>不吸煙的抗議者,你們不要以為台灣的吸煙者都愛好「嗟來食」,未免太小瞧別人了吧。<BR/><BR/>再說一次,這世界本來就不是有錢就老大,別說什麼「有錢卻換不到消費者應有的對待」,未免太自大了。<BR/><BR/>而且真要比錢的話,台灣不抽煙的人繳的稅也不少,如果說付錢多就是老大,那吸煙者恐怕沒說話的餘地啊。空中的人形醫生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836593495446758431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78603834047596309652009-02-12T01:21:00.000+08:002009-02-12T01:21:00.000+08:00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看我是覺得他們想吸煙就吸煙沒必要被當作罪人來看貴了?OK~但是在煙盒上要被印上那種...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看<BR/>我是覺得他們想吸煙就吸煙<BR/>沒必要被當作罪人來看<BR/>貴了?OK~<BR/>但是在煙盒上要被印上那種噁心的圖片<BR/>憑什麼?為什麼有抽煙的人就必須受到這種屈辱的對待?<BR/>被強迫看那些倒胃口的圖<BR/>他們有錢卻換不到消費者應有的對待<BR/>真的就是歧視<BR/><BR/>你可以說:<BR/>不爽不要抽啊~沒人強迫你們抽~<BR/>但是這只算能是多數人對少數族群的迫害的藉口罷了<BR/><BR/>P.S.我不吸煙,所以只對這點"理所當然"的做法感到打抱不平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56288908691797559052009-02-11T12:52:00.000+08:002009-02-11T12:52:00.000+08:00給樓上路過:客喜康只是一個簡單比喻而已雖然我討厭菸味但是我願意付出代價去吸菸餐廳消費自然還有其他很多...給樓上路過:<BR/>客喜康只是一個簡單比喻而已<BR/>雖然我討厭菸味<BR/>但是我願意付出代價去吸菸餐廳消費自然還有其他很多誘因<BR/><BR/>回到主題<BR/>既然板主也說過變成禁煙餐廳以後許多餐廳生意變好了<BR/>你的論點可能就無法成立唷<BR/>再者禁止設立吸菸餐廳本身是建築在犧牲這些業者實質利益上呢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16549777421303109442009-02-11T03:50:00.000+08:002009-02-11T03:50:00.000+08:00樓上的傻孩子, 禁汽機車幹麻? 當然是減少廢氣排放與降低有害物質才對啊人沒笨到因噎廢食不過煙可不是食...樓上的傻孩子, 禁汽機車幹麻? 當然是減少廢氣排放與降低有害物質才對啊<BR/>人沒笨到因噎廢食<BR/>不過煙可不是食, 廢了有百利而無一害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81280247546213892612009-02-11T00:57:00.000+08:002009-02-11T00:57:00.000+08:00老助:其實我覺得整個看下來,每個人都有著很好的論點因為新法還欠缺完善…現在,只是把吸菸者趕到戶外,雖...老助:<BR/>其實我覺得整個看下來,每個人都有著很好的論點<BR/>因為新法還欠缺完善…<BR/>現在,只是把吸菸者趕到戶外,雖然有固定的吸菸區,但是還是一個問題吧?這就有如室內吸煙室在開門之後會讓非吸菸者聞到味道是同樣的問題啊…,不過室內倒是乾淨了許多<BR/>然而戶外吸菸區似乎不多?是叫大家都不要抽煙還是叫大家都去台北車站抽呢?本來的目的是前者,但是在上面某人貼出的網址中好像看到「惡靈古堡」?街上是很可怕的XD<BR/>然而我並不認為烤肉會被禁,因為誰不烤肉啊~,禁烤肉等於跟全台灣的人民作對= ="<BR/>再來我也不認為汽機車會被禁,因為那是很有用的工具…,人就是這樣子,只會留下對自己有用的東西,不論那對地球的傷害有多大…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82992819017861625932009-02-10T21:32:00.000+08:002009-02-10T21:32:00.000+08:00既然"樓上的樓上"認為法案本身沒錯, 那麼即使法律目前還不完整也應該盡力配合您說的烤肉, 汽機車, ...既然"樓上的樓上"認為法案本身沒錯, 那麼即使法律目前還不完整也應該盡力配合<BR/>您說的烤肉, 汽機車, 風流場所的確是問題, 最好能夠一夜之間通通改善<BR/>但是有可能嗎???<BR/>以公共衛生的立場當然是拿最嚴重/影響力最大的菸害先防治<BR/>那種"別人也怎樣怎樣, 為什麼我不可以"的觀點是無益的(每個人都指著別人, 就誰也不用改善了?)<BR/>社會在進步, 以前沒有環保觀念, 現在有了<BR/>以前可以隨地大小便, 現在不可以了<BR/>以前可以隨處抽煙, 甚至在辦公室內吞雲吐霧(連辦公室內有孕婦也只能默默忍受, 這是我親眼目睹), 現在禁了<BR/>希望以後烤肉, 汽機車, 風流場所的問題也能夠逐一改善<BR/>讓我們的環境更美好, 更健康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77904689767878219072009-02-10T16:06:00.000+08:002009-02-10T16:06:00.000+08:00我的主管是菸槍,身為主管的人當然有權力在我前面抽菸,但是我從來沒看過我的主管一邊談笑風生一邊昂首闊步...我的主管是菸槍,身為主管的人當然有權力在我前面抽菸,但是我從來沒看過我的主管一邊談笑風生一邊昂首闊步的抽菸,走在我或者我同事的前面讓我們接收二手菸,他通常都是請同仁先走他隨後趕上,這是吸菸者對不吸菸者的一種尊重,<BR/>菸害防制法的立意就是要保護不吸菸的人,有太多吸菸者不尊重其他人的選擇,隨時隨地的抽菸只要他高興,有太多人不看場和吞雲吐霧,在喜宴也好、餐廳也好、幼稚園外面、7-11到處都看得到,根本就是逼的不吸菸者走投無路…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4367821368645402142009-02-10T12:14:00.000+08:002009-02-10T12:14:00.000+08:00老助:整個討論串看下來我有幾個問題…新的煙害防治法不是說三人以上工作場合與「公共場所」不得吸菸嗎?那...老助:<BR/>整個討論串看下來我有幾個問題…<BR/>新的煙害防治法不是說三人以上工作場合與「公共場所」不得吸菸嗎?<BR/>那麼為什麼還可以在馬路上抽菸呢?難道外面不是「公共場所」嗎?<BR/>再來是辦公室的吸菸問題(我還是學生),如果那辦公室只有一人,應該是不合「三人以上」吧?所以是可以抽的?<BR/>過去不是說烤肉等於60萬支煙?所以烤肉要不要順便禁一禁呢?<BR/>汽機車的排氣管比煙還粗那麼多,為什麼現在的車子還那麼多?<BR/>然而在產品上的圖片…那是不是也可以請風流場所內也貼滿性病的照片呢?或是在馬路上貼出來,以令那些打算犯案的人失去性趣?<BR/>吸煙室的排氣方法?其實我覺得有吸煙室,再怎麼樣會排出一個味出來,也比現在大家都在戶外來得好吧?<BR/>其實我覺得法案本身的起點沒錯,錯是錯在法律的不完整…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88861017774098490672009-02-10T06:30:00.000+08:002009-02-10T06:30:00.000+08:00其實因為這個法案所導致的對吸菸者的氛圍,跟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氛圍很像.不是說就不能加入國際組織啊,就改...其實因為這個法案所導致的對吸菸者的氛圍,跟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氛圍很像.<BR/>不是說就不能加入國際組織啊,就改個名而已嘛,不然可以加入非主權國家就能加入的組織嘛,這很難嗎?<BR/>對你在國際上行走的限制是聯合國決議案,要抗議請勿找錯對象.<BR/>每次一提出要加入,就會干擾議事正常進行,世界各國忍你很久了,不然你還要怎樣?<BR/>很多卑微的小國在國際會議上要爭自己權益,就不想被與議事無關的事打斷,這點卑微的願望居然被說成對台灣不友善了,真是情何以堪.<BR/>在國際上妄圖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跟賣國數典忘祖民族罪人是一樣的!(抽菸=上廁所,手淫,交配,肺病)<BR/>根本就是台灣亂衝亂撞才會要規範的啊,說來也是台灣自找的.規範好之後確實就少浪費很多時間處理台灣的入會問題,大家有什麼意見嗎?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5948695.post-80812186760063471832009-02-10T05:15:00.000+08:002009-02-10T05:15:00.000+08:00_kazkaz,我有一點覺得很好奇, 您願意付出吸二手菸的代價進去客喜康消費,卻不無法忍受路上(開放..._kazkaz,<BR/><BR/>我有一點覺得很好奇, 您願意付出吸二手菸的代價進去客喜康消費,<BR/>卻不無法忍受路上(開放空間)的二手煙, "寧可跑到馬路上跟汽車玩躲貓貓"<BR/>這一點我無法理解<BR/><BR/>您再三強調自己並不吸煙, 卻希望能夠設置吸煙餐廳, 您的立場是...?<BR/><BR/>回到正題, 您提的吸煙餐廳基本上是沒有效力的<BR/>如果標示吸煙餐廳就可以不做出任何改變, 那麼每一家餐廳都簡單的標上吸煙餐廳就好啦, 和現在的狀況有什麼不同?<BR/>這個建議我想並無沒有辦法達到你說的疏導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